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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学校招31个班!赣江新区2024年学区划分范围公布!

  • 发布时间:2024-07-01
  • 编辑:熊文婷

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文件政策,结合赣江新区直管区实际,现就做好赣江新区直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制定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确保具有赣江新区直管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来赣江新区直管区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免试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各学校应向社会、学生家庭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三)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各学校务必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按照小学和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的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额。


二、招生入学办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赣江新区直管区幼升小、小升初均通过“赣江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小升初信息采集时间为2024年7月8-12日、幼升小信息采集时间为2024年7月15-19日。赣江新区初级中学学位分为两个部分,由赣江新区和经开组团各占50%。


(一)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和2024年小学毕业生,具有赣江新区直管区户籍的儿童、由新区人才办认定的赣江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新区开放发展局认定的赣江新区企业高管子女(或由经开组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经开组团各级各类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我局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故未入学的,应向我局提出入学申请。由经开组团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经开组团招生政策认定。


(二)招生计划


根据发展现状和幼升小、小升初及新开学校招生工作实际,2024年秋季赣江新区儒乐湖实验小学招收一年级1-2个班,赣江新区儒乐湖第二小学招收一年级1-2个班、二至六年级各1个班,赣江新区初级中学招收七年级4-5个班,赣江新区星海湖学校招收一年级2个班,赣江新区桑海小学招收一年级7个班,赣江新区桑海中学招收七年级6-7个班。


(三)报名要求


1.学生信息采集


经“赣江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及通过新区房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各管理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不得再作修改。


(1)具有直管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报送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未在直管区内取得房产的,报送经新区房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各管理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下同)。


(2)由新区人才办认定的赣江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报送由新区人才办和我局盖章的赣江新区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


(3)由新区开放发展局认定的赣江新区企业高管子女。报送由新区开放发展局和我局盖章的赣江新区企业高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


(4)城区流动人员子女。主要指户籍不在需就读学校学区范围内的赣江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及其家长在需就读学校学区范围内未取得房产,合法租住在需就读学校学区范围内,报送家庭户口信息、新区房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各管理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随迁子女。主要指在赣江新区经商或务工的非赣江新区户籍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本人及其家长在直管区拥有固定住所,报送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直管区内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报送居住证(公安部门在办理居住证时应联合社区等部门开展入户走访调查)、新区房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各管理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信息。


2.生源认定


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直管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直管区范围内的儿童;由新区人才办认定的赣江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新区开放发展局认定的赣江新区企业高管子女。


第二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直管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直管区范围内。


第三类: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直管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直管区范围内。


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直管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直管区范围内。


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直管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


第五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直管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新区房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各管理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下同),在直管区范围内。


第六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赣江新区范围内但不在需就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并在直管区范围内。


第七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赣江新区范围内,办理直管区范围内居住证,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直管区范围内。


3.房产认定


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拆迁协议、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办理时间须在2024年7月10日前。


4.报到安排


由“赣江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采集相关入学信息,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开组团招生录取的学生,由经开组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招生录取结果报我局。)


三、学区划分说明


根据《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建立完善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现将学区划分公布如下:


(一)儒乐湖片区


1.儒乐湖实验小学:


(1)大学区范围: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片区;


(2)就近入学优先范围: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片区金山大道以西,儒乐湖大街以南;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片区金山大道以东,儒乐湖大街以北。


2.儒乐湖第二小学:


(1)大学区范围: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片区;


(2)就近入学优先范围: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片区金山大道以东。


3.赣江新区初级中学:


赣江新区初级中学学区范围为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片区。经开组团内50%学位学区范围为:建业大道以南、秀先路以东、英雄大道—下庄湖以北、赣江以西的合围区域内白水湖管理处管辖的中联村、瓜洲村、黄堂村、南坊村、洪城尚璟。


(二)新祺周片区


1.星海湖学校


(1)大学区范围: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片区;


(2)就近入学优先范围: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片区新祺周大道以南。


2.桑海小学:


(1)大学区范围: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片区;


(2)就近入学优先范围: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片区新祺周大道以北。


3.桑海中学:


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片区。


根据以上各学校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小于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则优先录取就近入学优先范围内学生,剩余学位可录取大学区范围内学生,按照生源认定顺序依次录取,按志愿未被录取者,由我局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经济发展、人口导入以及新学校建设等因素,以上大学区范围、就近入学优先范围将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四、招生入学政策说明


1.由新区人才办认定的赣江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赣江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规定,原则上不受户籍限制,在赣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享有自主择校权。


2.由新区开放发展局认定的赣江新区企业高管子女,以企业入区协议约定为准,由属地管理处据实开展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的认定工作,报新区开放发展局审核汇总。由新区开放发展局将认定结果报我局,并参照赣江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法,报送相关材料填写附件2。


3.经开组团招生录取的学生,由经开组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招生录取结果报我局。


4.本实施意见由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试行期间,如根据实际情况需作调整完善,报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及时予以公布。


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咨询电话:87376231,8737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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